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授動保字第0970013696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97年本市家犬貓絕育手術補助事項。
依據:「行政程序法」、「動物保護法」暨施行細則、「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等相關法規辦理。
公告事項:
一、實施日期:97年1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
二、實施目的:為鼓勵市民主動為其管領之犬貓完成外科絕育、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以防範寵物繁殖過量及落實本市寵物管理工作。
三、補助對象及條件:
(一)設籍及犬貓飼養地點為台中市,為考量動物福祉及公平原則,倘有特殊情形者,本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得另採專案先行審核後再依規定辦理。
(二)於公告期限內完成絕育手術。
(三)該犬貓完成寵物登記及領有本市核發有效年狂犬病證明
書。
四、申請及核撥補助款方式:
(一)申請人(限寵物登記飼主本人)需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寵物登記證及本市核發有效年狂犬病證明書至委辦動物醫院填寫申請書並辦理絕育手術。
(二)如未完成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需自費500元(含晶片植入費300元及注射狂犬病疫苗費用200元)併同辦理寵物登記,以符合申請要件。
(三)另為鼓勵市民辦理寵物登記,申請絕育手術併同辦理寵物登記,減免其絕育寵物登記費500元。
(四)犬貓如超過12公斤以上及需術後照顧等相關醫療,委辦動物醫院應事先向飼主說明後,方得酌收麻醉費用等相關醫療費。
(五)同意補助申請案件,由本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將補助款代為核撥至委辦執行絕育手術動物醫院。
五、補助金額:公犬貓每頭補助新台幣800元,母犬貓每頭補助新台
幣1,200元。
六、補助原則:依先申請先審核為補助原則。
七、稽查方式:為落實本絕育補助稽核,將不定期派員實地查核,申請人需配合不得藉故規避、妨礙或拒絕,
如查核過程發現與事實不符或不願意配合查核者,即限制當年度不得再申請犬貓絕育補助案,情節重大者將追回補助之款項,並依法追究相關之責任。
八、若有未盡事宜,逕依相關法規辦理。
九、97年犬貓絕育手術委託動物醫院:
仁愛犬醫院、巴斯德動物醫院、東大動物醫院、安生動物醫院、健生動物醫院、大安動物醫院、富台動物醫院、何康動物醫院、佳恩動物醫院、迦南動物醫院、長和動物醫院、成大動物醫院、聖愛動物醫院、祥億動物醫院、大佳動物醫院、全國動物醫院、萬生犬醫院、世欣動物醫院、忠明動物醫院、興緣動物醫院、精業動物醫院、和平動物醫院、美安家畜醫院、東興動物醫院、環亞動物醫院、中台動物醫院、春天動物醫院、北全國動物醫院、一心獸醫院、信安動物醫院、台碩動物醫院、宏光動物醫院、東南動物醫院、庚欣動物醫院、全國動物醫院大雅分院、永信動物醫院、
文心全國動物醫院、吉田動物醫院、惠生動物醫院、富山動物醫院、維德動物醫院、新永吉動物醫院、東山動物醫院、崇德動物醫院、慈愛動物醫院中港院、六順動物醫院、冠生動物醫院、梅島動物醫院、全國動物醫院中科分院、精明動物醫院、信揚動物醫院、田心動物醫院、永吉動物醫院、愛心動物醫院、崇仁動物醫院、吉米哈利動物醫院、ㄚ貓ㄚ狗動物醫院、全國動物醫院七期分院、劍橋動物醫院、慈愛動物醫院五權院、健康動物醫院
、溫馨動物醫院、宏典動物醫院